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,加强线下阳光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,根据上级有关精神,按照“便民利民、优质高效、逐步进驻、精简效能”的原则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成立线下阳光服务平台工作机构
在学校阳光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阳光服务中心,归口党政办管理,由党政办主任分管。中心主任由党政办行政科长兼任,副主任由党政办行政专干和财务处进驻中心负责人担任,成员由相关进驻部门人员组成。办公地点设4号栋(食堂)一楼大厅。
二、进驻项目与责任单位
根据当前实际,暂时进驻4类13个项目。具体为:
(一)后勤服务类
1.校园“一卡通”办理与充值服务。主要包括校园“一卡通”申办和补办、“一卡通”充值、电费充值、热水充值。
责任单位:财务处、后勤资产处、餐饮服务公司、热水服务公司
2.后勤报修受理。包括通过线下方式申请的校舍、各类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、维修维护等报修业务。
责任单位:后勤资产处
3.校园网络办理服务。包括电话卡申办、遗失补办,网络业务咨询、手机维修受理等服务工作。
责任单位:联通公司
(二)教学业务类
1.全日制教学业务。主要包括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展的课程教学、实习实训、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,学生暂停学业、转专业、转学籍等方面的申请受理。
责任单位:教学科研处
2.继续教育服务咨询。主要包括在校学生提高学历层次、参加相关技能证书培训与考试的咨询或报名服务。
责任单位:招生就业处、二级学院
(三)学工管理类
1.学生管理工作咨询与服务。主要包括关于“三全育人”的方式方法、工作措施与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咨询、服务,关于学生管理制度的解读与执行、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申诉受理等。
责任单位:学工安保处
2.法制服务。建立学校“法制中心”,与当地社会治理综合管理部门加强沟通联系,为学生提供法制咨询、服务。
责任单位:学工安保处
3.资助服务。主要包括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、特殊困难资助、学费减免、勤工俭学岗位等方面的咨询、服务。
责任单位:学工安保处、二级学院
4.社团等综合服务工作。主要包括校团委、学生会、学生社团开展学习、宣传、组织相关活动等提出的工作协调受理、公示公告发布(分别在阳光服务中心大厅、教学楼设置固定的张贴栏)、宣传投稿等工作。
责任单位:学工安保处、后勤资产处、品宣中心、二级学院
5.失物招领。对校园内拾到的物品进行登记、招领。
责任单位:学工安保处
(四)咨询投诉类
1.学校管理工作咨询。主要包括对学校党建工作、行政管理、财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咨询、服务、解答。
责任单位:党政办
2.师德师风问题举报。主要受理通过线下方式对教职工师德师风问题的举报。一是在阳光服务中心设置“师德师风问题举报二维码”,通过扫码举报。二是在阳光服务中心附近设置“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”,通过投递信件或举报表举报。
责任单位:人事处
3.安全问题投诉。主要受理通过线下方式对学生遭受校园欺凌、电诈等方面的投诉举报。
责任单位:学工安保处
三、值班时间、人员配置与值班方式
(一)值班时间。周一-周五;线下阳光服务中心按照三个时间段上班:
早上,7:50——8:20;
中午,12:00——13:20;
下午,16:50——18:50。
除上述时间外,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值班。
(二)人员配置。安排兼职人员7名,其中:财务处、教学科研处、学工安保处各1名,第三方进驻人员2名,勤工俭学的学生2名。
(三)值班方式。财务处、第三方进驻人员、学生等5人,参与三个时间段的值班,当班人数可视情况配置,由财务处派驻的中心副主任负责协调。教学科研处、学工安保处安排在下午16:50——18:50值班,人员由所在处室安排。考勤采取指纹打卡方式,由党政办派出的中心副主任负责监督,由中心主任负责管理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。阳光服务平台建设不仅是上级的要求,而且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,关系着国家、学校、师生、社会的文明程度,全校上下一定要高度重视,并确保政令畅通,确保服务平台正常运转。
(二)协同配合,服从安排。各部门单位要有全局观念,服从学校工作大局,在工作中搞好协调配合;要根据相关工作职责与要求,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。进驻工作人员既要搞好部门工作,又要服从阳光服务中心的安排,相互协作,确保两头兼顾,确保工作全面发展。
(三)以生为本,优质服务。学生是学校的生力军,教育的根本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阳光服务平台是为学生服务的窗口,要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。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窗口工作纪律,将学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,切实为学生排忧解难,提供优质、高效、快捷服务。